通知公告

河南大学关于2025年河南省青年五四奖申报指引

作者: 编辑:王启凡 时间:2025年06月23日 16:50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关于做好河南省群团工作领域先进典型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豫工文〔2025〕48号)及相关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河南省青年五四奖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工作纪律。在推荐过程中,各层级推荐单位和工作人员严禁在推荐过程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禁止和申报人员或与申报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人私下接触,不得收受财物和好处。申报人员严禁在申报材料上弄虚作假,严禁发生拉关系、说情打招呼等不正当干预情形。评委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请托,评委之间不得相互通气,不得作出任何干预投票的行为;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参与评审活动中所获知的与评审工作相关的保密事项;不得以复印、拍照等任何方式留存评审材料,不得将相关信息对外传播,特别是上传网络。

二、关于推荐条件。河南省青年五四奖推荐人选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宪法法律,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聚焦“两高四着力”,踊跃投身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火热实践,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产生良好社会影响,并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河南省青年五四奖先进个人

1.团员申报此项荣誉,需满足以下条件:

(1)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5月31日),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

(2)团龄2年以上(团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5月31日);

(3)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4)近3年团员教育评议累计2年以上为“优秀”等次,且 2024年度需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结果应为“优秀”;

(5)近5年获得过市级“优秀共青团员”或相应个人荣誉(应为2020年1月1日以后获得,不含2025年当年);

(6)志愿服务时长年度不少于20小时;

(7)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团部申报此项荣誉,需满足以下条件:

(1)市级团委机关非班子成员,县级团委机关干部,基层团组织中的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常态化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之家”管理员;

(2)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团干部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5月31日);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者共青团员;

(4)2024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

(5)近5年获得过市级“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或相应个人荣誉(应为2020年1月1日以后获得不含2025年当年);

(6)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学生团干部不得申报。

注意事项:

根据通知有关要求:各基层团委结合工作实际,每类可申报1个名额。

如申报“团干部”或“团员”项目,在填写推荐表时,团员和院系团干部所在单位意见可盖院系党委章,县级有关部门意见可盖院系团委章,市级有关部门意见可盖校团委章。

在填写先进个人考察表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可盖校纪委章,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可盖院系党委章,公安部门意见可盖学校属地派出所章。(注意:校级遴选阶段,只需加盖院系党委章。)

上述文件按内部文件管理,严禁拍照、扫描并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传播使用和对外发布,逾期未报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三、关于推荐程序。先进人选以市级团委、直属单位团委、省管高校团委为单位负责推荐,不接受自荐。

推荐对象必须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产生。学校将按照评选范围、条件和分配名额,经过组织考察、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集体研究决定,提出初步推荐对象。按程序报团省委各有关部门初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正式推荐对象及相关材料。

各基层团委要积极协调推进申报材料审核相关部门出具意见等程序性工作,不得额外增加申报人选负担。

四、关于宣传要求。要将河南省青年五四奖作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的重要载体,将思想教育、价值塑造贯穿评选表彰宣传的全过程。评选结果公布后,各级团组织要深入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事迹分享活动,营造崇尚标杆、学习标杆、争当标杆的浓厚氛围。

五、关于材料报送

请各基层团委于6月27日前将初步推荐对象推荐表、1500字事迹材料、考察表、所获荣誉佐证材料电子版及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xtwzzb@henu.edu.cn,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周洋

联系电话:0371-22866062


共青团河南大学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