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评选

作者: 编辑:张婷 时间:2023年08月04日 16:55 点击数:

各单位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广大青年的政治引领,激励和引导广大青年志愿者弘扬志愿精神,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奋斗,根据《共青团中央评比表彰管理办法》,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260个,优秀组织奖100个,优秀项目奖100个。

二、参评条件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参评范围为近年来全国各行业、各领域涌现出来的青年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组织和项目,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任务,突出地区特色和服务大局成效,聚焦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等领域,以及关爱困境青少年、为老助残、大型赛会、应急救援、文明实践、海外志愿服务等领域,对上述领域基层一线,特别是在防汛抗洪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组织和项目给予倾斜。

(一)优秀个人奖参评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3.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志愿服务时间较长、业绩突出、事迹感人;

4.1440周岁(1983731日至2009731日期间出生)的中国公民,包括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满1年的港澳台青年,在党和国家重大发展项目、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抗击自然灾害等事件中作出重大贡献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二)优秀组织奖参评条件

1.成立2年(含2年)以上的合法志愿服务组织及以志愿公益为宗旨和内容的其他社会组织,注册志愿者人数不少于20人,35周岁及以下青年志愿者人数应占总人数60%以上;

2.符合《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精神,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作良好、公信力强;

3.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服务领域明确,队伍基本稳定,服务记录规范;

4.志愿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5.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基层志愿服务组织优先考虑,在党和国家重大发展项目、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抗击自然灾害等事件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组织,可以适当放宽参评条件。

三、评选机构

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邀请中央有关部门、新闻单位、专家学者、青年志愿者代表等社会各界代表组成全国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评委会”)。全国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评选表彰活动。

、工作要求

原则上,各省级团委推荐的人选中必须包括大学生志愿者和高校志愿服务组织以及社区志愿者和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干部、地市级(含)以上团委机关干部不参评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县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地市级(含)以上青年志愿者协会不参评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获得过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及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的个人和组织不参评;履职行为不算作志愿服务。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的港澳台青年志愿者的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共青团中央、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将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的港澳台青年纳入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评选表彰范围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10号)的规定进行。

五、申报方式

各单位团委(团总支)要广泛宣传、深入挖掘,动员广大青年师生积极参与征集活动,并负责遴选审核和材料申报工作,遵循择优原则进行推荐。申报材料包含:推荐登记一式两份与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相关视频、照片等,以上材料,各单位团委(团总支)统一征集把关后,于829日前统一发至活动指定邮箱henuqnyj@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为“**单位+中国青年志愿者”。

联系人:杨含

联系电话:15137871817

                                                                                                                          共青团河南大学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