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校团委兼职团干部(学生)的通知

作者: 编辑:赵鹏悦 时间:2023年12月01日 17:01 点击数:

各学院(部)团委:

为进一步深化共青团改革,加强学校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吸纳优秀团员青年参与学校共青团工作,建设一支优势互补、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专兼相结合团干部队伍,更好地发挥组织育人作用,提升学校共青团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校团委决定面向全校学生遴选2023-2024学年校团委兼职团干部和直属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我校共青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坚持公平、 公正、公开

二、基本条件

1. 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2. 政治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群众基础扎实,甘于奉献、务实重干,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3. 课程科目无不及格记录,本科生学业考核总成绩排名在本年级相应专业的前40%,研究生在读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曾获得校级或以上表彰奖励;

4. 热爱共青团工作,有较强的公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办公应用软件,任职期间能够保证有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岗位职责;

5. 兼职工作期限原则上为1年,表现特别优秀者可留任;

6. 在校期间担任或曾任主要学生骨干者优先。

三、 岗位设置

根据工作需要, 2023-2024 学年校团委兼职团干部(学生)公开遴选岗位共9个,具体如下。


岗位

职数

备注

组织部副部长

3

负责全校基层团支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含智慧团建系统专项管理工作)等;组织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团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协助开展团员发展、团推优以及青马工程、团校建设等工作。

宣传部副部长

1

负责团员青年思想引领、文化建设等工作。

社会实践与科技创新部副部长

1

负责各类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统筹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

社团部副部长

1

负责各学生社团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推动社团文化发展,丰富校园文化活动。

青年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兼宣传部副部长)

1

负责做好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成长发展相关调研工作。

青年科技创新中心主任(兼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部副部长)

1

负责各类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赛事的组织与开展。

校园文化活动指导中心主任(兼社团部副部长)         1

负责全校团学组织校园文化活动建设


       四、报名及遴选步骤

遴选工作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1. 推荐报名。

组织推荐:各学院(部)团委至多推荐2名人选,指导被推荐人员认真填写《校团委兼职团干部推荐人选登记表》,并出具《关于 xxx 同学的政治思想及现实表现鉴定意见》(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于12月5日中午12:00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含登记表、鉴定意见的签字盖章PDF版)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 hdtwzzb@126.com。邮件和文件名称为 “兼职团干部组织推荐+单位+姓名”。

个人推荐:符合报名条件的个人,可自行下载填写《校团委兼职团干部推荐人选登记表,征求所在单位党、团组织意见,经审核同意后, 出具《关于xxx同学的政治思想及现实表现鉴定意见》(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于 12 月 5日中午 12:00 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含登记表、鉴定意见的签字盖章PDF版)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hdtwzzb@126.com。邮件和文件名称为“兼职团干部个人自荐+单位+姓名” 。

2.资格审查。校团委根据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德才表现等情况进行审查,确定参加面试考察人员名单。

3.面试考察。校团委组织开展面试考察工作。相关人员就基本情况、 思想认识、 工作经历以及岗位设想进行陈述。时间、 地点另行通知。

4.结果公示。校团委依据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环节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综合评定并提出拟任用人员建议名单,经学校审定同意, 对拟任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任命上岗。公示期结束如无异议试用1个月,试用期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任用。

校团委兼职团干部任期1年,任职期满后,由校团委统一开展任期考核工作,并形成书面鉴定意见。


人:马欢欢

联系电话: 0371-22866062


共青团河南大学委员会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