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校团属新媒体平台排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彭翔翔 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6:09 点击数:
各学院团委、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做好新时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进一步规范全校共青团网络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促进“网上共青团”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开展新一轮校内团属新媒体网络平台排查工作,并更新2023-2024学年我校团属新媒体平台账号情况,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1.全校团属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 三审三校”制度执行情况;
2.以学院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学生组织(社团) 为运 营主体,以团学信息为主要发布内容的网站、微博、微信、QQ空间以及图文类、短视频类、网络直播类平台账号及发布内容;
3.以“ 团委书记”“ 团支书”“ 学生会主席”等团学组织人员身份运营的平台账号及发布内容;
4.认证信息中包含“共青团”“ 团委”“ 团总支”“ 团支部”“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团学组织 名称,以及“希望工程”“青年文明号”“青马工程”“社会实践团队”等团的工作品牌字样的平台账号及发布内容。如出现其他不能直接辨别的情况,请及时与校团委宣传部联系确认。
二、排查重点
1.责任制度。是否严格落实“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 各团属新媒体账号由所属单位主管,所在单位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2.运营情况。是否存在超过 1 个月未更新内容的“僵尸号” 或较少使用无力维护的新媒体平台,如确有且不适宜继续运营的帐号,需督促管理者报备并注销。
3.内容把控。内容发布上是否出现如损害国家、社会、学 校、本级组织声誉等不良信息,如确有,需及时上报并及时关闭。
4.发稿制度。是否严格落实由“三审”即初审人、复审人、终审人制度,是否落实了最后一次审核由本级组织第一负 责人的要求。 其中,“三审”中任何两个环节的审稿工作不能同时由一人担任。
5.违规情况。本级团属新媒体发布信息是否存在涉及版权 保护、造谣传谣、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足等问题,是否 存在曾发布或转发过不正当言论、不实信息、涉密内容等违规行为。
6.账号安全。是否明确专人负责,建立专业化队伍,对人 员和流程进行备案;是否存在人已离开组织但账号仍未删除的
问题;是否存在向实际运营人以外人员开放操作权限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团总支、各级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 作,指定专人负责,责任层层压实,压力层层传导,把排查范围覆盖到所有团属新媒体。
2.同步整改。排查过程中要同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所有团属新媒体均须实行有编辑人、初审人、复审人、终审人 制度。对于整改不力或不能建立审核制的新媒体要全部予以注销。
3.及时备案。各级团属新媒体阵地要实行备案制,向学校 团委备案新媒体平台账号。当账号名称、后台管理人员或维护方式发生变更,应在 5 个工作日内报告。
四、材料提交
本次排查采取单位自查与校团委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单 位要对本年度内新媒体平台的账号与发布内容进行全面自查。 在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按照“一个平台一张表”的要 求,填写《2023 年度河南大学团属新媒体平台备案表》(附件 1),并准确填报《2023 年度团属新媒体平台负责人(老师)信 息登记表》(附件 2)、《2023 年度河南大学团属新媒体平台正常账号信息登记表》(附件 3)。
请认真如实填写相关材料,请于 12 月 18 日上午 10:00
前将表格电子版和签字加盖公章的扫描版,以压缩包(zip格式)的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文件命名为“ 学院+团属新媒体平台排查”。
联系人: 杨含 刘晓慧
联系电话: 0371-22826678
电子邮箱: henutwxcb@126.com
共青团河南大学委员会
2023年12月11日
- 附件【附件1:2023年度河南大学团属新媒体平台备案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2023年度团属新媒体平台负责人(老师)信息登记表.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2023年度河南大学团属新媒体平台正常账号信息登记表.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