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
作者: 编辑:田心雨 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9:29 点击数:
各基层团组织:
根据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总体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全校团员青年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校共青团员(含2023年新发展团员)
二、工作时间
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20日
三、组织形式
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
四、主要环节
1.组织团员深化学习。要在扎实开展团支部专题学习基础上,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开展专题学习、深化认识,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打牢思想基础。组织团员认真学习重温以下篇目:《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论党的青年工作》等著作相关篇目,重点学习重温以下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章程》(节选,第十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节选,第一章)。通过深化学习,组织引导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联系实际查找不足。团支部委员会(不设委员会的由团支部,下同)要聚焦增强团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和服务功能,围绕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执行上级团组织决定、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团员教育管理、联系服务青年、抓好自身建设等方面,深入查找不足、明确改进方向。要组织团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查找3个方面问题:一是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情况,看学了多少、学得怎样,有什么收获和体会;二是团员意识提高情况,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员提出的做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刻苦学习、锐意创新,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崇德向善、严守纪律的模范的重要要求,是否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三是对照团员义务和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还存在哪些差距和不足。团员发言材料应符合个人实际、真实具体,突出校准人生航向、矢志奋发成才、追求政治进步、积极向党靠拢,树立将个人理想融入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投身国家重大战略和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成才观、职业观、事业观等。
3.规范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团员大会形式召开,团支部书记、委员、其他团员逐个依次发言,交流体会、查找不足,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团支部团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团员逐一交流发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会上安排团支部书记、委员及团小组组长等发言。团支部团员人数较少的,可由基层团组织统筹,组织相邻相近的若干团支部联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团支部团员总数的2/3。团员因故不能到会较多的团支部,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可邀请本学院学生党组织负责人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到会指导。
组织生活会流程规范(见附件:《关于召开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保留团籍的党员,已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会的,可不参加团内专题组织生活会;未参加的,应参加团内专题组织生活会。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不参加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
4.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组织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和参考细则,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同步开展年度团籍注册。在团员大会上,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团员进行民主测评。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团员日常表现和参加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情况,实事求是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团组织批准,并向本人反馈。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防止“唯分数、唯票数”。评议结果作为年度团籍注册、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和团干部、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团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六、实施要求
1.加强领导。要强化领导责任,团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前,各基层团组织应组织团支部书记集中培训,明确组织生活会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
2.严格要求。各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
3.分类指导。各基层团组织选取1个团支部,在充分准备的前提下,召开示范性组织生活会。可采取班级团支部书记线上观摩、视频会议等方式,强化示范带动。各基层团组织书记(负责人)至少参加1个基层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4.做好记录。2024年1月20日前,专题组织生活会应召开完毕,做好相关材料归档,附件1《河南大学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放入个人团员档案,附件2《河南大学XX学院团员教育评议汇总表》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发送到校团委组织部邮箱hdtwzzb@126.com。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分别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录入,并作为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
联系人:郭际平
联系电话:0371-22866062
共青团河南大学委员会
2023年12月26日
- 附件【附件1:河南大学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河南大学XX学院团员教育评议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关于召开全省高校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12.26.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关于召开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2020.pdf】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