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河南大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的通知
作者: 编辑:彭翔翔 时间:2024年02月06日 10:08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团十九大精神,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根据团中央、团省委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2023-2024年度河南大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4 年 1 月-7 月
二、活动主题
自信自强 挺膺担当
三、报名条件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 截止 2024 年暑假前,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 20 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 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其中社区实践类推选由市管高校与地市团委协同推荐,不占用我校名额;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 截至 2024 年暑假前,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科创团体;
2. 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 团体中高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 80%以上。
四、名额分配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 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类由各单位团委(团总支)提出意见,至多选择 1 名候选人推荐至校团委;
2. 校团委从各单位团委(团总支)推荐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中推选 1 名至团省委参与评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 2000 元奖学金;
3.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候选人将由团省委从“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中择优推荐 1 名,并参与全国评选(共计 10 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 10000 元奖学金。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项各学院至多可推荐 1支队伍。
2. 校团委从各单位团委(团总支)推荐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中推选 1 个团体至团省委参与评选,获奖团体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 5000 元奖学金。
五、工作安排
本次推报工作按照“单位-学校-省级-全国”程序进行层层推选,各单位团委(团总支)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推报工作。
(一)推荐阶段(即日起至 2 月 15 日)
各单位团委(团总支)请于 2 月 15 日之前完成材料报送(推荐汇总表、报名表),所有材料均应加盖公章,纸质材料开学后交至金明校区行政楼 558 办公室,电子版(Word 和 PDF 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 henutwxcb@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自强之星推荐材料+单位”)。
(二)推选阶段(2 月 15 日至 2 月 25 日)
校团委按照要求开展材料整理工作,经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团省委提交“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标兵奖学金候选人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材料;团省委按照推选工作程序择优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标兵奖学金候选人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全国组委会提交“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标兵奖学金候选人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材料。各单位团委(团总支)在广泛开展推选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所推荐人选、团体事迹的挖掘寻访,积极向校团委宣传部投稿,扩大宣传范围,形成长尾效应,营造浓厚氛围。
联 系 人:杨 含
联系电话:15137871817
电子邮箱:henutwxcb@126.com
共青团河南大学委员会
2024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