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23〕12号:关于评选第七届“河南大学青年五四奖章” 的通知
作者: 编辑:王欢欢 时间:2023年04月06日 00:45 点击数:
各基层团委、团总支:
在全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之际,为集中展示新时代河大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充分发挥青年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引领我校青年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团结奋斗,校团委决定开展第七届“河南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申报人选必须是青年中的典型代表,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或在其他方面有重大贡献,有较强的校园影响力,对青年具有示范引导作用。同时,申报人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为14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2009年4月30日出生)的我校青年模范人物,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日后出生)。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3.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4.获得过校级(含)以上荣誉。
5.曾获“河南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6.全校拟评选10人左右,各基层团委、团总支原则上限推荐1名候选人。
二、工作要求
1.严格推荐标准。各基层团委、团总支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申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进行人员推荐,适当向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国之大者”“省之要者”“校之能者”领域的基层一线倾斜,真正把在学校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推荐上来。
2.加强工作规范。各基层团委、团总支要严肃评选纪律,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与严格考察,征求所在单位团员青年和群众意见,并报请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申报人选应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强化示范宣传。各基层团委、团总支要深入开展“河南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的宣传推广,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以先进典型为标杆,砥砺奋进、忠诚奉献。要开展事迹宣讲、座谈分享、主题团日等活动,将阶段性典型选树深化为常态化思想引领。
4.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基层团委、团总支于4月14日前,将《第七届“河南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表》(见附件)盖章纸质版1份、另附事迹材料1份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以“单位+第七届河南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tw@henu.edu.cn。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 系 人:李 隆
联系电话:0371-22866062
共青团河南大学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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