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河南大学2025年度共青团工作
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的通知
作者: 编辑:张宪鑫 时间:2026年04月16日 16:52 点击数:
各基层团委、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团各项要求,充分发挥青年先进典型的榜样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励我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在学校“双一流”建设中勇于担当、争当表率、积极进取,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成长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校团委决定组织开展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河南大学五四红旗团委、河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河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河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二)河南大学青年五四奖先进个人、河南大学青年先锋奖、河南大学青年五四奖先进集体;
(三)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优秀青年志愿者、青春宣讲先进个人;
(四)河南大学优秀团务工作者(教师)。
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
二、评选程序
各基层团委、学生组织根据本单位学生人数和名额组织开展择优推荐、评审、汇总工作,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将相关文件提交至校团委。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评选标准,坚持依规申报。各基层团委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把本次推荐申报工作作为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价值引领的重要抓手,要对推报候选人选(集体)进行全面了解和充分把握,征求广大团员青年及有关方面意见,审核有关档案材料,在此基础上确定推报人选(集体),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按时报送,确保进度。各基层团委要指导申报集体和个人认真填写相关材料(见附件),于4月23日17点前报送校团委组织部。所有类别申报材料均须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PDF扫描版),纸质版报送至金明校区行政楼556办公室,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xtwzzb@henu.edu.cn(压缩包以“单位+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申报材料”命名,详细规范见附件5:材料清单)。如推报人选(集体)不符合评选条件或申报材料不完整,一律不予补报。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强化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团组织要对推荐对象严格把关,畅通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监督,对举报问题线索依规进行核实、处置。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不全者,取消评选资格;对审核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者,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团内规章,视情节追究责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
1.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2.近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3.近2年内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4.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落实基层组织改革、学校共青团改革、指导学生会改革等全团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不得力的;
5.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联系电话:0371-22866062
共青团河南大学委员会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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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2:名额分配.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申报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汇总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材料清单.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6:公示模板.docx】已下载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