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纪法与青春同行”主题活动的通知

作者: 编辑:张宪鑫 时间:2026年04月16日 16:11 点击数:

各基层团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清廉共青团建设,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涵养清正廉洁的思想品格、砥砺廉洁奉公的政德修养、践行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积极营造崇廉拒腐的社会风尚,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现就在全校各级团组织中持续开展“纪法与青春同行”主题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纪法与青春同行

二、活动时间

20264月至10

三、活动内容

1.召开纪法主题座谈会。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主题团日、团课等载体作用,紧扣五四、六一、七一、十一等时间节点,组织团员青年和团干部立足岗位实际,分类别、分层次召开纪法主题座谈会,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2.开展纪法教育专题辅导。将理想信念教育、纪法教育、廉洁教育纳入团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开展”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辅导,帮助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不断提升思想觉悟、精神境界、法治素养和道德修养。

3.开展纪法宣传活动。深入实施青年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拓展线上线下传播渠道,切实增强青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发挥“青年讲师团”作用,组织开展分众化、差异化的廉洁文化宣讲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在具体实践中深化认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4.上好正反典型教育“两堂课”。坚持以正面典型为榜样,以反面典型为镜鉴,组织开展廉洁教育主题观影、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典型案例剖析、组织旁听庭审等活动,精心上好“警示教育课”,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各级团组织要把“纪法与青春同行”活动作为集中性纪律教育的重要内容,安排专人负责,围绕活动主题,立足各单位实际灵活开展,做到工作有计划、活动有方案、开展有实效101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至校团委邮箱:xtwzzb@henu.edu.cn。

联系电话:0371-22866062


共青团河南大学委员会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