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南大学团属新媒体平台排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张婷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5:33 点击数:

各学院团委、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做好新时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全校共青团网络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推进团学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现开展新一轮校内团属新媒体网络平台排查工作,并更新2024年度我校团属新媒体平台账号情况,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1.全校团属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执行情况;

2.以学院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学生组织(社团) 为运 营主体,以团学信息为主要发布内容的网站、微博、微信、QQ空间以及图文类、短视频类、网络直播类平台账号及发布内容;

3.以“团委书记”“团支书”“学生会主席”等团学组织人员身份运营的平台账号及发布内容;

4.认证信息中包含“共青团”“ 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团学组织名称,以及“希望工程”“青年文明号”“青马工程”“社会实践团队”等团的工作品牌字样的平台账号及发布内容。如出现其他不能直接辨别的情况,请及时与校团委宣传部联系确认。

二、排查重点

1.责任制度。是否严格落实“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 各团属新媒体账号由所属单位主管,所在单位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2.运营情况。是否存在超过 1 个月未更新内容的“僵尸号”或较少使用无力维护的新媒体平台,如确有且不适宜继续运营的帐号,需督促管理者报备并注销。

3.内容把控。内容发布上是否出现如损害国家、社会、学 校、本级组织声誉等不良信息,如确有,需及时上报并及时关闭。

4.发稿制度。是否严格落实由“三审”即初审人、复审人、终审人制度,是否落实了最后一次审核由本级组织第一负责人的要求。其中,“三审”中任何两个环节的审稿工作不能同时由一人担任。

5.违规情况。本级团属新媒体发布信息是否存在涉及版权 保护、造谣传谣、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足等问题,是否存在曾发布或转发过不正当言论、不实信息、涉密内容等违规行为。

6.账号安全。是否明确专人负责,建立专业化队伍,对人员和流程进行备案;是否存在人已离开组织但账号仍未删除的问题;是否存在向实际运营人以外人员开放操作权限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团总支、各级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责任层层压实,压力层层传导,把排查范围覆盖到所有团属新媒体。

2.同步整改。排查过程中要同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所有团属新媒体均须实行有编辑人、初审人、复审人、终审人制度。对于整改不力或不能建立审核制的新媒体要全部予以注销。

3.及时备案。各级团属新媒体阵地要实行备案制,向学校团委备案新媒体平台账号。当账号名称、后台管理人员或维护方式发生变更,应在 5 个工作日内报告。

四、材料提交

本次排查采取单位自查与校团委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单 位要对本年度内新媒体平台的账号与发布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在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按照“一个平台一张表”的要求,填写《2024年度河南大学团属新媒体平台备案表》(附件1),并准确填报《2024年度团属新媒体平台负责人(老师)信息登记表》(附件2)、《2024年度河南大学团属新媒体平台正常账号信息登记表》(附件3)。

请认真如实填写相关材料,请于12月26日上午10:00

前将表格电子版和签字加盖公章的扫描版,以压缩包(zip格式)的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文件命名为“学院+团属新媒体平台排查”。

联系人:杨含 李阳

联系电话:0371-22826678

电子邮箱:henutwxcb@126.com



          共青团河南大学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