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在学生社团中开展功能型团支部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张南希 时间:2024年11月29日 21:38 点击数:

各学院(部)、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支持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激发团员青年的团队精神和组织凝聚力,依据《高校学生社团管理建设办法》《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的若干措施》《河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社团工作实际,将在全校各学生社团中开展功能型团支部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团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团组织在学生社团中的政治功能,确保学生社团的先进性,提升学生社团的组织活力,团结引导广大青年学生高举爱国主义旗帜跟党走,坚持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多样性相统一的原则,积极推动社团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丰富课余生活,繁荣校园文化,促进青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成立条件

学生社团有3名及以上正式团员,应在社团内建立功能型团支部。团员人数不足3人的学生社团,应当按照性质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团支部。

功能型团支部须经社团申请,由上级团组织批准后成立。一般学生社团的上级团组织为挂靠单位学院团委,部分学生社团挂靠单位没有团组织,其上级团组织为校团委。

三、组织管理

1.有团员7人以上的团支部,应当设立团支部委员会。团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可结合实际和功能设置支部委员2-4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委员、实践委员等)。团员人数不足7人的团支部,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

2.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成员组织关系隶属于原团支部不变。功能型团支部主要组织开展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共建沟通及研究社团重大事项等工作。功能型团支部委员会人员(包括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的政治面貌须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党,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具备一定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素质,在社团工作中具备较好的决策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并表现出良好的性格品质和服务奉献精神,获得所在学生社团成员的认可。原则上功能型团支部书记由社团负责人兼任。

3.学生社团解散后,功能型团支部自然撤销,撤销前要向批准其成立的团组织报备。

四、工作职责

1.强化思想引领,推动理论学习。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团的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按照上级团组织的学习部署,明确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内容,结合社团自身情况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富有教育意义的主题团日活动,组织社团骨干开展常态化理论学习,引导社团成员树立远大理想,强化担当作为,鼓励将社团特色融入活动,丰富支部成员学习和生活。

2.严把政治方向,守好底线红线。在社团策划开展活动、制定发展规划等重要事项时,通过团支部会议进行前置审核把关,确保符合政治要求、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社团章程,在事后及时总结并反思不足之处。及时了解掌握社团发展状况,了解社团成员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制止并向上级团组织报告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

3.凝聚社团力量,提升活动品质。功能型团支部应当发挥团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团员先锋模范作用,构建和谐集体,凝聚成员力量,带动形成作风优良、态度认真、工作踏实、能够担当的风气,集体协商,民主科学决策。研究和推进社团品牌活动建设,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升活动品质。

4.关心服务学生,促进全面发展。关注社团成员的困难和需求,帮助社团成员解决学业进步、就业发展、家庭困难、身心健康、社会融入等问题,结合自身特点,将社团活动开展与团员培养教育相结合,通过理论学习、技能培训、科研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促进社团团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高社团团员社会化能力。

5.注意:功能型团支部主要组织团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团员,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不发展团员、处分处置团员,不转接组织关系,不收缴团费,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

五、考核激励机制

功能型团支部成立后,在社团年审时将对功能型团支部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主要支撑材料为支部的会议记录、开展理论学习和活动的照片及新闻稿等工作台账,考核合格后将在社团评优时予以酌情加分。

六、材料报送

1.各学生社团应在充分掌握社团发展现状、了解成员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学生自荐、同学推荐、老师推荐、综合评定等方式酝酿支委名单,将《关于组建XX社团(社团全称)功能型团支部的请示》(附件1)经社团盖章(或社团负责人签字)后发送电子版至其挂靠单位团组织或校团委,并等待《关于同意成立XX社团功能型团支部的批复》(附件2)。

2.获得上级团组织批复后,各学生社团召开功能型团支部团员大会选举支委,选举结果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河南大学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成立申请表》(附件3)和《关于XX社团(社团全称)功能型团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附件4)。《申请表》需由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加盖挂靠单位团委印章或学院(部)公章;《报告》需加盖上级团组织团委印章(上级团组织为校团委的社团功能型团支部需由社团功能型团支部书记签字)。

3.申请材料提交形式

①电子版:附件1-4材料的Word与PDF(签字盖章版)文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xtwstb@henu.edu.cn,压缩包及邮件命名为“挂靠单位+社团全称+功能型团支部申请材料”;

②纸质版:附件1-4(签字盖章版)报送至河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金明校区:曾宪梓楼106社联处;明伦校区:老行政楼124)。

以上社团功能型团支部成立工作和相关材料报送,须于2024年12月12日前完成,请各学院(部)与学生社团按计划有序推进。

七、联系人

王嫣然:18537871998

张杨杨:15838182123


附件:1.关于组建XX社团(社团全称)功能型团支部的请示

         2.关于同意成立XX社团功能型团支部的批复

  3.河南大学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成立申请表

  4.关于XX社团(社团全称)功能型团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共青团河南大学委员会

河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24年11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