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彭翔翔 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2:08 点击数:

各学院(部)团委(总支):

根据团省委《关于开展 2023—2024 学年河南省“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工作落细落实,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1.各学院(部)团委(总支)要积极与市内各区团委完成结对共建(联系信息表见附件),做到需求项目化、项目岗位化。

2. 各学院(部)团委(总支)有效参与的团支部数不低于团支部总数的25%。

3.团支部于今年 12 月 5 日前与结对社区开展至少一次活动视为有效参与。

4. 各学院(部)团委(总支)要将学生参加社区实践计划情况作为重要参考, 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将符合志愿服务标准的工作计入志愿服务时长。

二、工作内容

发挥各学院专业特长和人力资源优势, 围绕社区基层重点工作领域,创造性培育实施工作项目。主要包括:

1.参与社区治理。 围绕乡村振兴、城市建设、精神文明创建、 环境治理、 生态保护、 公共安全、 困难救助等基层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出计献策、开展服务。

2.开展课后服务。围绕思想引领、兴趣培养、素质拓展、自护教育、心理健康等内容, 以志愿服务为基本方式, 以基层党群服务中心、 “青年之家”等为阵地依托, 常态化为中小学生提供课后服务。

3.组织社会调查。结合学生专业背景、研究课题、兴趣爱好和基层需要,访民情、察社情、知国情,有针对地开展社会调查, 形成调研成果。

4.开展文体活动。 围绕党的创新理论、政策法律、精神文明创建等内容, 以书法、 绘画、 歌曲、 舞蹈、 话剧等多种形式,面向基层群众开展公益性文化宣传活动。广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5.促进基层团建。 协助街道(乡镇)、社区(村)团组织开展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参与基础团务、活动设计、 项目实施等。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突出育人实效。各学院(部)团委(总支)应积极主动与对接社区联系,鲜明地将学生团员参与志愿服务作为团员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检验标准,作为提高大学生社会化能力的重要实践载体, 统筹推动组织结对、 岗位对接、 认证保障等工作。

2.严格过程管理,守住风险底线。各学院(部)团委(总支)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鼓励为实践学生团员购买意外保险。 要加强过程管理, 坚守正确导向和安全稳定底线, 做好突发情况的应对预案与处置。

3.强化宣传引导,扩大影响覆盖。各学院(部)团委(总支)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加强有形有效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挖掘活动中优秀经验与好的做法,做好典型选树与宣传推广工作, 引导并影响更广泛的青年学生, 进一步提升育人实效。相关特色案例或典型做法报送至校团委科创部邮箱(hndxtuanwei@163.com),校团委将定期以随机走访、现场调研等形式了解工作推进情况。



联系人: 董老师 13598788747

宋昊哲 15093083399






共青团河南大学委员会

2023年11月13